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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5-26

    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经信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快递包装治理决策部署,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国办函〔2020〕115号,简称《意见》)。为确保我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落地落细,现将《意见》及我省落实措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有效管理措施、商业模式和制度成果;要建立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日常管理、细化工作抓手、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

    三、各电商快递头部企业、行业协会要加大支持和配合力度,配合建立使用回收报告制度,规范寄递封装操作、避免过度包装,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快递包装治理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各级科技部门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学研用衔接,加大快递绿色包装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深入宣传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落实《关于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细化措施

    浙江省落实《关于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细化措施.pdf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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